1.安装空调摔死业主有责任吗

2.安装空调师傅出意外,业主要承担吗

3.维修空调高空作业意外谁负责

4.装空调师傅高空作业摔死业主负责任吗

空调安装师傅出现意外谁负责_安装空调师傅受伤算谁的

一般来说进行维修空调的时候出现意外导致工人受伤、死亡的,属于工伤或者是工亡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业主是请的空调公司或者维修公司的师傅维修,出现事故业主是不须要承担任何责任的。但是如果业只是个人请的维修师傅,属于劳务关系,途中出了安全事故,业主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安装空调摔死业主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安装空调导致坠落后,具体责任如下:1、空调安装是包含在空调卖家的服务承诺内的,此种情况是由空调卖家雇佣安装工上门为客户服务,实际上是安装工与空调卖家形成的劳务合同,因此所发生的意外空调卖家是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所以买家无任何法律责任;2、如果是空调买家直接请来的安装工为自己装空调,法律上就形成空调买家与安装工的劳务雇佣关系,那么发生意外,空调买家就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安装空调师傅出意外,业主要承担吗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分别是:

1、如果坠楼者没有高空作业上岗证,或者没按规范要求系上安全绳带的话,用工单位承担90%的责任,空调用户免责;

2、如果坠楼者有高空作业上岗证,但没按规范要求系上安全绳带的话,用工单位承担60%的责任,空调用户免责。

雇主责任成立的条件是:

(1)雇主和受雇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2)受雇人所为的行为是执行雇佣合同的职务行为。超越职务的行为、擅自将职务行为委托他人的行为及违反禁止的行为,均非职务行为。

(3)雇主在主观上具有过错,即对受雇人的选任、监督、管理上有违反注意义务的过错。雇主责任的承担多数国家取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原则。受雇人主观上没有过错的,由雇主单独承担赔偿责任。受雇人主观上有过错的,由雇主和受雇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雇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后,可以向受雇人进行部分追偿。

雇主责任的法律特征表现为:

(1)人身关系的从属性。即致害行为人与责任人之间存在着雇佣关系,雇员从事雇佣活动,其意志和行为受雇主的约束和支配。

(2)义务主体的分离性。一般侵权责任的侵害人与责任人为同一主体,但雇主责任的责任人并非侵害人。责任人和侵害人相分离,只是基于他们之间存在着特的法律关系,才由雇主对外承担责任。

(3)经济利益的关联性。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所实施的行为,直接为雇主创造经济利益以及其他利益,雇主是这种利益的享有者。雇员虽然按约定取得了一定的劳动报酬,但这种报酬少于其创造的经济价值。

(4)雇主与雇员所致损害之间存在特定的因果关系。损害事实虽是雇员直接造成的,但雇主对雇员选任不当,疏于管理、监督等作为与不作为的行为,是损害事实得以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维修空调高空作业意外谁负责

法律分析:这个主要涉及法律关系的认定。若是问题所述情况,一般来说应当属于承揽关系。对于承揽关系来说,因履行承揽合同所产生的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定作人一般不承担责任,除非定作人存在过错,由定作人依据过错责任的大小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装空调师傅高空作业摔死业主负责任吗

如果维修理师傅是个体户,雇主的责任更大。如果维修师傅有所属的装修公司,雇主的责任小一点。这样的关系里,维修师傅的直接雇主责任更大,而作为业主,也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多少,看三方的协商结果。

根据法律对承揽关系中双方责任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次事故中,维修工其自身职业要求其应当具备防护措施的常识,但在为您维修空调时因过于自信而未取任何防护措施,导致此次事故发生,故应认定维修工对此次事故具有重大过失,理应对自身的人身损失承担主要责任。而您要求维修工维修空调时,并未对维修工有无从事空调维修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进行审查,故您在选任上存有一定过失,对此次事故承担次要责任。总之就是,只要高空作业师傅在干活儿的时候出了事儿,雇主都要承担责任。以后再有这种性质的工作,找更靠谱的师傅吧。一个不注意安全防护的维修师傅,一旦出险,后果太严重了。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们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原因如下:

1、连带责任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

2、有违公平原则。公平是相对的,虽然要多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某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有失公平,但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就要通过制度设计来确保损害的最小化。因此,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

3、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在一人承担连带责任全部赔偿后,其他人可能会互相推诿,导致新案件的产生,客观上增加了法院的负担。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分析: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买家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则不承担责任,有商场承担。安装师傅实际上受雇于商场,安装费用包括在空调价格里面,由于安装服务的难度不一,商场收取高空作业费,支付方式由安装业主直接支付给安装师傅,商场与安装师傅形成雇佣与被雇佣的法律关系,商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